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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商标法5月1日实施“中国驰名商标”退出商品外包装

2014年4月29日 发表评论 阅读评论

新商标法5月1日正式实施

“中国驰名商标”退出商品外包装

“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”,这些曾经耳熟能详的广告语,今后再也不能播放了。根据新商标法规定,“驰名商标”字样不能再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,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、展览及其它商业活动。

新商标法5月1日正式实施后,对于前期已生产出来的“中国驰名商标”商品还能否继续销售?对此全国“中国驰名商标”企业有所争议,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对此专门下文明确:5月1日后,“驰名商标”字样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属违法行为,但5月1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除外。

新疆37家企业要更换包装

4月28日,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商标处了解到:目前已将国家工商总局相关文件转发到全疆。据统计,截至目前,新疆已获得37件中国驰名商标,这些中国驰名商标包括:“楼兰”葡萄酒、“古城”白酒、库尔勒香梨、美克·美家、特变电工、西尔丹等。

在此之前,为扩大商品知名度,增强市场竞争力,新疆获得“中国驰名商标”字样的企业,跟全国其它“中国驰名商标”企业一样,在商品包装上或广告宣传上,广泛使用“驰名商标”字样。

4月28日,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,目前新疆已获得“中国驰名商标”的企业,都已开始更换商品包装,部分新包装商品已上市销售。“我们从4月份开始更换包装,取消了包装标签上的‘中国驰名商标’字样,今后企业将把产品质量作为最大目标,最大限度地争取消费者认可。”新疆西尔丹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程华表示。

据悉,西尔丹食品在北京、上海等地都有销售,正是考虑到企业召回“中国驰名商标”商品将增加流通成本,因此国家工商总局专门作出规定:5月1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销售的商品除外。

相比西尔丹,古城酒业更换包装行动更早。“我们从去年10月份就得知‘中国驰名商标’今年5月起就不能再用,于是赶紧着手准备设计新包装,目前少数新包装古城酒已上市。”新疆第一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文贵表示。

声音也可注册商标

中国现行商标法从1982年开始实施,中间历经1993年和2001年的两次修改,主要是为适应中国加入WTO的准则要求。新商标法于2003年开始起草,历经10年,最终在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获得通过。

相比目前实施的商标法,新商标法有很多新亮点,最突出的亮点是新商标法规定:“声音”也可以注册成商标。据自治区工商局商标处处长李林科介绍,现实生活中以声音作为商标要素的情形已越来越多,例如,恒源祥“羊羊羊”经典广告语中的童声、中央电视台“新闻联播”开始曲、电脑“Windows”开机关机音效等。

目前,新疆暂时还未发现准备以“声音”为元素注册商标的企业,在此,自治区工商局鼓励新疆有需要用声音作为商标的企业可大胆申请。

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

同时,新商标法还规定,在上述3种依据都无法查清的情况下,法院可以酌情决定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。“以前赔偿额度低,违法成本相对较低,使得一些企业敢于商标侵权,现在赔偿额度提高,明知故犯的商标侵权行为将会收敛。”自治区商标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。  新商标法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,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、情节严重的,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、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。

由于商标侵权过程中举证成本高,商标权利人要调查到侵权方曾销售多少商品等侵权行为,往往比较困难,对此新商标法也作出规定:在商标侵权诉讼中,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,在权利人已尽力举证,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、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,可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、资料,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账簿、资料的,人民法院可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侵权赔偿数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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